9月24日,美国众议院筹款委员会批准了中国汇率法案。依据该法案,如果一个国家的货币被美国认定为币值被低估,美国将对自该国进口的
商品征收反倾销关税。
该方案的发起人是筹款委员会主席列文和其他一些议员均认为中国的“人民币从根本上被低估”。在周四举行的一个会议上,美国总统奥巴马已
向中国总理温家宝提出要求,希望中国政府让人民币升值。一些美国议员认为,如果中国允许人民币升值,美国的出口将得到推动。
法案的细节表明,它基本上为美国商务部使用反倾销税手段来制裁自“货币根本上被低估”国家进口的商品铺平了道路。法案的一个基本指示是
,美国商务部不能再使用如下的单一标准来驳回对某些进口商品征收反补贴税的要求,这一标准为相关商品的出口商是否仅从特别出口补贴中
获益。
鉴于部分议员认为中国国内的制造商还从币值被低估中获得了好处,美国商务部也可将此视为一种出口补贴而对中国商品征收反倾销税。
这一规定对美国商务部的长期政策而言是一个颠覆。此前美国商务部拒绝对币值被低估是否是一种补贴进行调查,美商务部称中国的汇率政策
并没有为中国出口商带来特别的好处。
筹款委员会的助理人员指出,这一要求比美国的法律和世贸组织的规则更为严厉。即使法案获得通过,这也不能保证美国商务部将据此对币值
被低估国家的商品征收反倾销税,但法案的通过为商务部未来可能采取这样的行动扫除了一个重要障碍。
根本上被低估货币的定义
美国众院公布的待表决法案的条款显示,如果某国符合以下的标准,其货币将被美国认定为根本上被低估的货币。
1.在为期18个月的时间内一个国家的政府长期且大规模地至少对一个外汇市场进行了干预。
2.在为期18个月的时间内一个国家的“实际有效汇率”至少被低估了5%。
3.在为期18个月的时间内一个国家的全球经常帐结余数额巨大且这种状况长时间持续。
4.在为期18个月的时间内一个国家政府持有的外汇储备资产超过未来12个月偿还债务所必需的数量,或超过该国货币供应量的20%,或超过该
国此前四个月的进口总值。
2009年5月,美国民主党众议员蒂姆•瑞安等议员提出所谓《汇率改革促进公平贸易法案》(H.R. 2378)。这项法案试图修改美国贸易法,以赋
予美国商务部更大权限,使之能够在特定条件下把所谓“货币低估”行为视为出口补贴,进而对相关国家输美商品征收反补贴税。
预计这项法案最早下周将在众议院进行全院表决。根据美国的立法程序,如果众议院投票通过,法案将进入参议院立法程序。